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重点。
通知指出,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是指依托主要流域水电开发,充分利用水电灵活调节能力和水能资源,兼顾具有调节能力的火电,在合理范围内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实现一体化资源配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和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经济性和通道利用率,提升水风光开发规模、竞争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程。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是新时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以水电调节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坚持统筹优化、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科学可行,加强与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国土空间、带动地方发展等统筹协调和优化,实现整体利益最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要求,推进以水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优化水风光资源配置、通道能力及相关要素,实现可再生能源综合集约高效一体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