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核定2022年宁夏电网优先发电优先用电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装机容量10%,连续储能2小时以上建设储能设施的,经验收并网后,次月1日起按该发电类别年度优先发电计划标准(按日折算)10%给予奖励。
计划指出,2022年计划安排优先发电量140亿千瓦时,风电、光伏优先发电计划75亿千瓦时,优先发电计划以外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附件显示,2022年新能源企业优先发电计划中共有289个风电、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量25.42GW,优先计划发电量69.429亿kWh,结合关停燃煤自备机组替代奖励、光伏园区配套产业奖励以及配套储能设施奖励电量,合计优先发电量超74.9亿kWh。
宁夏发改委此前曾发布《关于加快促进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在新能源富集的宁东、吴忠、中卫地区先行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并在全区逐年推广;力争到2025年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从2021年起,原则上新核准/备案项目储能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存量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储能设施投运。
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还曾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在吴忠市、中卫市及宁东基地建设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每个地区试点项目不超过3个、且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300MW/600MWh。预计三个地区总规模不超过900MW/1800MWh。2022年9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的试点项目,2022、2023年度给予储能试点项目0.8元/千瓦时调峰服务补偿,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