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调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第二次模拟试运行和试结算的通知》,定于2022年2月18日-2月21日开展为期4天的模拟试运行,22日-28日开展为期一周的试结算。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启动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据了解,2022年1月27日~28日,已经开展为期2天的日前、日内省间现货模拟试运行。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第二次模拟试运行和试结算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检验市场运营各环节衔接情况,促进市场主体进一步熟悉交易规则和流程,定于2022年2月18日-2月21日开展为期4天的模拟试运行,22日-28日开展为期一周的试结算。
一、模拟试运行期间,2月17日市场主体申报2月18日的日前省间现货,2月18日市场主体申报2月19日-21日三天的日前省间现货;2月18日-21日每日申报当日的日内省间现货。模拟试运行结果不执行、不结算。模拟试运行期间,继续正常组织开展跨区域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
二、试结算期间,2月21日-2月24日市场主体依次申报2月22日-2月25日的日前交易,2月25日市场主体申报2月26-28日的日前交易;2月22日-2月28日每日申报当日的日内省间现货,出清结果执行并结算。试结算期间不再单独组织跨区域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试结算结束后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模拟试运行和试结算期间,各市场主体通过交易平台开展省间现货申报工作(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四、模拟试运行和试结算期间如出现问题,请向市场运营机构反馈。
国调中心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5日